黄冈市龙感湖工业园区废弃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BLG-202007GT-001001001)澄清公告
日期:2020-08-04
各投标人:
黄冈市龙感湖工业园区废弃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HBLG-202007GT-001001001),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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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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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企业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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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为: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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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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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依法处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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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湖北鹏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感湖总场 地址:湖北黄梅县四祖路16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曹启元 联系人:蔡华丽
电话:18772385793 电话:176710850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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